区域业务内部承包协议书
'
为方便用户建立合作关系,“姜太公网”提供以下模板协议,仅供用户参考。使用本模板协议前,请用户仔细审查本模板协议各条款是否符合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对于用户下载和使用本模板协议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姜太公网”不承担责任。合作双方可依据实际需求,另行选择合作方式,确定合作内容。
提请注意!
用户最终达成的承包协议书,应当符合“姜太公网”的标准流程和规则。用户需特别注意红字提示。
关于本模板协议中的期限、金额及比例,用户应当谨慎约定,并保证最终协议中的数值与用户填报到“姜太公网”平台中的数值完全一致,“姜太公网”将依据用户填报到平台的数值提供资金监管服务。
区域业务内部承包协议书
(适用于:按区域确定业务范围)
本内部承包协议(“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 年 月 日于 签订:
甲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个人): 身份证号码:
担保方: 自愿担任乙方的履约保证人,在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而给甲方带来损失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诚信、共同发展的原则,特就甲方授权乙方在约定区域内设立分公司,并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名义在该区域内开展业务活动的相关事项,制定本合作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以甲方分公司名义开展的业务活动,必须通过“姜太公网”(网址:http://www.91jtg.com/)开展项目申报、资金划拨、工程监管(甲方、乙方与“姜太公网”另签协议)。
第一条 承包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名称及商标在 省 地区(地级市) 市(县、区)设立分公司。乙方仅限于在该约定区域内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名义开展业务活动。
第二条 承包期限
1.承包期限暂定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双方应于本协议到期前 内协商是否续签或另行签订承包协议。双方在协议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本协议期满而解除。(本条款中的期限由协议双方自主约定)
3.到期未续签的,协议自动终止。若已经注册分公司的,乙方应在协议终止后 内办理完毕分公司注销手续。
4.如分公司承包期限内所签订的合同未履行完毕的,分公司仍存续,且由乙方负责该合同履行(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交付、业主验收、资金结算、项目保修服务等),上述合同履行完毕后 内,乙方应办理完毕分公司的注销手续。
第三条 责任承担
分公司存续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分公司存续期间形成的对外义务),并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或义务、分公司存续期间形成债务或义务而造成甲方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审计费等)。
第四条 业务指标
1.乙方承诺该区域内以甲方分公司名义完成的产值如下(以合同签订额为准):
第 年不少于人民币 万元(金额大写: 万元整);第 年开始逐年上浮 %。第 年后,每年产值不得少于 万元(金额大写: 万元整)。(如遇到经济严重下滑等特殊情况,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议)若当年指标无法完成,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向当地有关部门注销分公司,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2.年度业务指标保证金: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 天内,将业务指标保证金汇入甲方账户。县级市、区范围内的分公司业务保证金为人民币 万元(金额大写: 万元整)/年。地级市或全省范围的分公司保证金另行约定。上述保证金抵销项目管理费。
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需在项目投标资格预审前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甲方中标,该费用自动转换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未中标的,甲方将在投标保证金退回后 个工作日退还乙方。
2.乙方需全额承担每个项目所需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乙方应当在项目签约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万元(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并由甲方在收到后 个工作日内,上缴于招标部门指定账户。项目合同履行完毕,甲方将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回后 日内退还给乙方。
3.乙方应按如下约定向甲方支付项目管理费:签约后一年内支付乙方以甲方分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额的 %;第二年支付乙方以甲方分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额的 %;第三年支付乙方以甲方分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额的 %;以后每年均按 %结算(第三年及以后若超额完成当年指标,则超额部分的管理费按 折收取)。上述管理费将在 的时候进行收取(姜太公网提供以下管理费扣取节点:1.收取预收款时一次性支付2.与进度款同步支付3.收取款时一次性支付)
以上管理费率均由合作双方协商确认后填报至姜太公网。
姜太公网提请用户注意:用户填报至姜太公网的管理费率应当与双方正式达成的分公司经营内部承包协议书一致。姜太公网将按照用户 填报至姜太公网的数值 进行资金监管与划拨。因用户“填报至姜太公网的数值”与双方最终达成的分公司经营内部承包协议书中实际约定的数值不一致而导致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4.甲方将在符合国家和地方财税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在划拨资金、开具票据等方面尽量满足乙方节省税费的需求,但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采用不合法的方式避税、漏税或逃税。
第六条 项目管理方式
1.甲、乙双方借助“姜太公网”进行项目管理协调,双方应先注册开通“姜太公网”服务。
2.甲方采用项目备案管理制,乙方应登录“姜太公网”对所有拟参与的项目进行备案申报。
3.分公司运营期间,乙方申报的项目中因需要甲方配合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人员的交通、误工、食宿、差旅补贴,资料的印刷制作等等)由乙方承担。其中设计费、标书制作费、投标配合费、建造师驻场(证书)费等各项费用按附件一报价参考,每年修订一次。(附件一报价参考由用户自行商定)
第七条 工程款管理方式
1.为确保资金不被挪用,甲方将在“姜太公网”指定的银行开设专用账户,业主支付的项目工程款只能汇入该专用账户中,并通过“姜太公网”进行资金回收及审批等程序。
2.上述专用账户资金的支取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同意,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支取。扣除需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费、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税金等)及其它代扣代缴费用,甲方在乙方申请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项目款。
3.(1)为保证项目工程全面、适当、及时履行,乙方应按如下方式支付履约保证金(其中,投标保证金可抵销部分履约保证金)。如果合同约定向业主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则此保证金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甲方支付给业主;如果合同约定不向业主支付履约保证金,则乙方在向甲方申请第一笔工程款时,应同步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单个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少于 万元,不超过 万元。合同未约定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时若乙方已经缴纳了民工工资保证金,则履约保证金可免除。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通过验收后 个工作日之内,退还给乙方。
(2)为保证工程质量,乙方应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支付方式如下:如果合同约定向业主方支付质量保证金,则此保证金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甲方支付给业主;如果合同约定不向业主支付质量保证金,则乙方在收到第一笔工程款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质量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单个合同的质量保证金不少于5万元,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5%收取(此种情况下,若乙方已经质量了民工保证金,则质量保证金可免除)。质量保证金在项目通过验收后7工作日之内,退还给乙方。
本条款中的履约保证金与工程质量保证金由用户根据业主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的项目合同内容视情况而定。
4.工程税金:乙方承担甲方向业主方或者项目总包方开据该项目工程的发票所产生的税金。
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的资料、技术支持、质量管理、财务结算等相关资料及手续。
1.2甲方有权对项目的质量、设备的保养与安全保障、物资储备等方面进行监管。
1.3分公司存续期间,甲方可在资料、技术和人员等方面给予乙方支持,乙方应及时支付相关必要费用,特殊费用由双方根据业务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1.4 甲方有权对乙方以甲方分公司名义承包/承揽项目的技术方案及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并对在施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施工质量抽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及时整改以确保工程质量。
1.5在投标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存在隐瞒事实、蓄意造成由甲方陪标等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用于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享有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2.乙方权利和义务
2.1乙方负责分公司在当地的工商注册、变更及协议期满的注销,甲方应予以配合。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办理分公司在当地的工商注册、变更及注销等手续。
2.2乙方承担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等费用、场地租金、工作人员工资、甲方协助人员的差旅费用等。
2.3乙方承包经营分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管理运营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工资、社保等),并按照本协议完成业务指标。
2.4乙方经营分公司时需在甲方营业执照及资信证书允许的经营范围内开展合法的业务活动。
2.5乙方以甲方总部或分公司名义开展的一切业务活动均须通过第三方平台“姜太公网”进行申报并获得甲方同意,否则均与甲方无关。如未获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若因乙方擅自开展相关活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誉损失、财产损失)。
2.6甲方可自行决定是否派驻甲方代表到分公司办公。如甲方派遣代表,乙方需为派驻人员提供基本的办公设施,但甲方代表的薪资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2.7乙方对合作项目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负责。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经过甲方的审核,并至少预留 个工作日作为审核时间。投标文件如存在导致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功能无法实现的、原则性的配置错误以及低于成本价的报价的,甲方将有权拒绝在投标文件上用印,直至乙方修改后符合要求,由此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送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以上审核并不免除乙方投标方案设计及报价的责任)。
2.8乙方负责项目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包括投标文件的购买与编制费用、投标保证金的投入或投标保函办理的费用及银行手续费用等。
2.9若乙方委托甲方采购设备材料,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付款申请单》及采购合同,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办理付款手续。采购费用(含税)从专项资金中扣除,乙方需确保其所选用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合法的采购发票。
2.10施工过程中,如工程款未按约定支付导致的项目垫资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且要确保工程的正常施工。
2.11如遇到重大的或乙方不能独立承担的项目,甲、乙双方可一起开发经营,其利润、责任按双方出资比例划分或签订补充协议加以明确。
2.12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甲方及其分公司营业范围外擅自使用甲方名称、资质、图标、商标等信息。
2.13乙方负责分公司全部业务活动,甲方对此负责监督管理。分公司独立核算,分公司的管理运营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工资、社保等)由乙方承担。
2.1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工作质量检查,以确保工作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如甲方发现有安全、质量隐患,及时给予指出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改正,且不得延误工程工期。
2.15乙方按照要求制作及提交给项目业主方、总包方、监理方等相关单位的所有工程实施资料应确保不损害甲方的权利,并应将资料原件(含竣工验收归档的全套资料)交至甲方备案存档。乙方如需要出借上述资料,可至甲方档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16未经甲方同意或授权,乙方不得以分公司或公司的名义对外。
第九条 保密约定
1.除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制度规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制度规定外,未经对方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涉及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2.一方基于项目需要或其他合法理由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应仅为分公司业务而用,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3.分公司被注销或停业后,被获悉方有权要求获悉方返还或销毁其获悉的商业秘密载体,本条规定不免除获悉方在此之后的保密义务。
4.除非有特别约定,商业秘密获悉方对获悉的商业秘密负有永久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第十条 协议解除
1.由于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2.协议解除或者终止后,乙方进行的任何活动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 元。
2.如因乙方违反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名义签署的项目合同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该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争议方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三条 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共6页,一式4份,双方各执1份,并提交“姜太公网”及甲方专户行各1份备案。
3.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姜太公网监管专户开户行: 姜太公网监管专户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附件下载:区域业务内部承包协议书.pdf